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简化
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等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各相关运输企业: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号)、《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简化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5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农民工返岗包车公路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52号)精神,经请示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运输和农民工返岗保障工作,有力支撑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简化办理流程。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的一系列通知要求,简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车辆通行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以下简称“包车通行证”)办理流程。通知下发之日起,由应急物资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根据“车辆通行证”和“包车通行证”式样,自行填写,自行打印,随车携带。除省政府指定的特殊应急运输物资保障外,省交通运输厅暂停出具通行证,省交通规费征稽局负责收集统计我省保障应急运输情况。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享受“三不一优先”政策,即: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其中“不收费”包括免收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附加费等费用;返回空载的车辆享同等政策。
二、明确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在疫情防控期间,将防疫物资(防护服、口罩、试剂盒、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用品)、关键原辅料(煤炭、油气能源、饲料、农药、化肥等、畜禽种苗)、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粮、油、肉、禽、蛋、奶、果、蔬等生活必需品)等生活必需品、对口支援湖北荆州各类物资,农民工返岗包车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
三、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根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号)等通知要求,对于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需采用隔离14天的措施。各市县(洋浦)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对短期向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包括邮政快递车辆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以及从事道路客运但未进入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采取戴口罩等必要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不得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影响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四、为便于运输企业(个体)自行打印和填写,请前往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上下载“车辆通行证”式样和“包车通行证”式样。对伪造通行证明、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企业法人(车主)纳入信用管理,对涉事车辆、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1.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简化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57号)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式样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式样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
承运单位:
(名称)
(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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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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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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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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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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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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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货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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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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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载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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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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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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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线路及
途经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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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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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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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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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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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交通组织,保障相关车辆免费快捷通行。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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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应急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将纳入信用管理。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
组织单位:
(名称)
承运单位:
(名称)
(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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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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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载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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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载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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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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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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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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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线路及
途经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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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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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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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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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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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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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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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交通组织,保障相关车辆免费快捷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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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农民工返岗包车的车辆、人员
及企业法人,将纳入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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